药店卖过期药品应该怎么处罚?
超过有效期的,按照销售劣药处罚。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是: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罪】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卖过期药品怎么处罚
1、销售过期药品会面临行政处罚,严重的构成犯罪,要受到相应刑事处罚。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四十九条 禁止生产、销售劣药。
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
(一)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二)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
(三)超过有效期的;
(四)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五)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
(六)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第七十五条 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劣药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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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过期药品怎么处罚
根据我国药品管理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为人销售过期药品,属于销售劣药。行为人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以及违法所得会被没收,同时会被处以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如果行为人的情节严重的,会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又或者是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所称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劣药的药品。
发现药店出售过期药品怎么办?
发现药店出售枸杞药瓶可以通过两个渠道解决:
1、找315消费者协会,药品不是一般的商品,对这种惟利是图的经销商是该好好整顿下。
2、也可以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电话,或者是卫生局等部门的电话。
药店是如何处理过期的药的?
1、药店出现过期药品,一般可先与厂家(供货单位)取得联系,看看能不能退回至供货商,再由供货单位退回生产厂家,最终由生产厂家集中销毁。这样的好处是,可以最低限度地降低药店的损失。其弊端是,尽管现在很多生产企业都有相应的退货制度,但对零售店来说,过期药品不可能批量存在,因此是否退回供货单位应根据具体需要来定。倘若是连锁店,则直接缴由总店处理即可。
2、药店的过期药品可上缴至药监部门集中处理。特别是一些特殊药品,其化学成分对环境的危害性很大。如青霉素,如自行处理不当,其化学成分播散到流通不畅(如室内)的空气中,可能造成接触者意外过敏,甚至使感染者有生命之虞。还有部分粉针剂药品会造成接触者皮肤溃烂,引发感染等。因此,药店将过期药品缴由药监部门,在其监督和帮助下进行销毁,比自行销毁安全得多。
3、自行销毁。对于那些不能退回厂家的、普通的、且没有化学危害(或化学危害微弱)的药品,药店可以根据不同药品的性质自行销毁。例如药片,应从包装瓶或铝箔板中取出,利用适当的容器,加水溶解;口服液开启后将药液倒在容器中,再将口服液瓶剥去标签,丢入垃圾箱内;冲剂或胶囊可以先将其剪碎后,再溶解;注射液只能在适当容器中彻底砸碎。要避免落到不法药贩子手中更新包装后再次进入流通领域,给百姓的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
4、并非所有药品过期后都必须销毁。有的药品过期后还可作为动物用药或花草用药,但必须咨询有关专家,执行相应程序,以免出现意外。
药店卖过期药如何处罚
卖过期药品的处罚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十五条,从事生产、销售假药及生产、销售劣药情节严重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对生产者专门用于生产假药、劣药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生产设备,予以没收。